• 065292972/2020-00210
  •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 建议,建议提案
  • 2020-09-15
  • 2020-09-15
  • 2020-09-15
关于加强城乡水系治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回复

王彦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城乡水系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郑政文〔2017〕18号文《郑州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新政〔2017〕40号文《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只限于农村规划保留村,而龙湖镇不在138个规划保留村里,故没有建设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