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20-00211
  •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 建议,建议提案
  • 2020-09-25
  • 2020-09-25
关于新烟小学家属楼使用自来水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回复

靳英杰代表:

关于新烟小学家属楼使用自来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烟小学、中学家属楼一直使用和庄社区自备井水,希望接通自来水。由于没有物业,几个用户代表到我单位咨询接水流程。我单位(新郑市供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绍接水流程,并安排技术科、安装队进行实地勘测、设计,绘制出接水方案图纸,做出接水预算。居民用户认为供水管道改造属城市基础建设,应有政府承担费用。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