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伟代表:
关于“老税务局家属院闲置空院游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园林中心已派专人现场查看,对于在“新建路中段西侧老二工局巷税务局家属院”建设游园一事,只要符合《新郑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相关土地事宜协调好后,可由市园林部门或辖区办事处向市财政申请资金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