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20-00244
  •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 建议,建议提案
  • 2020-09-20
  • 2020-09-20
关于市民文明养犬管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回复

靳英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民文明养犬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单位执法力量下沉后与各属地政府结合,共同参与养犬管理工作;二是积极向政府建议,设立流浪犬收容站,对无人喂养的犬只进行收容处理;三是尽快出台新郑市养犬管理条例,规范我市养犬秩序。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