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20-00248
  •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 建议,建议提案
  • 2020-11-19
  • 2020-11-19
关于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遗留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回复

毛新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环卫处村镇科已加派人手汇同监理人员已经开始逐村实地调研,对属于施工单位尚未完结的扫尾工程(如路面恢复、管网不通)要求限期整改完毕;对于因村庄修路造成的管网不通等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与村庄做好对接,尽快厘清责任,并要求责任方对损坏或不通的管网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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