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西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员额备案制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编办〔2016〕214号)文件精神,改变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的审批制管理,探索推行员额备案制管理。公立医院按照员额核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总员额需求方案,报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机构编制部门征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后,做出书面核准决定。
截至目前,郑州地区公立医院的员额备案制工作正在推进中,相关配套的政策尚未出台。因此,新郑市公立医院的员额备案制工作在郑州市确定相关政策后,由新郑市公立医院提出相关方案,报主管单位审核,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协助,共同完成新郑市的员额备案制工作。
二○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