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20-00087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案,建议提案
  • 2020-09-10
  • 2020-09-10
  • 新人社建字〔2020〕1号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答复的函

卢国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失地农民保障金发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目前正在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规范流程。其他符合条件的村组,可与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对接,领取相关政策资料并学习,并提交材料审核,审核后确实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并发放待遇。


 ○二○年九月十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