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付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观音寺镇主干道路口设置交通信号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交警部门已请示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年度交通设施项目预算计划。2020年9月25日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招标询价,目前涉及该项目的所有工作都在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