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淑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烟街与炎黄大道交叉口设立红绿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已与2020年8月24日,以新郑市公安局红头文件的形式,向新华路办事处和应急管理局下发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函”,建议在新烟街与炎黄大道交叉口处增设交通信号灯,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行人有序、安全通行。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关注此事。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