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21-00031
  • 新郑市水利局
  • 人大建议
  • 2021-05-25
  • 2021-05-25
关于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河段设立反光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保护游人安全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建议答复的函

魏改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河段设立反光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保护游人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水河湿地公园作为面向市民24小时开放的休闲观赏场所,在公园建设初期公园沿岸步道已设置有各种警示标牌80多处,提示游人注意安全,并且每天安排工作人员沿河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及时制止。

目前,我们已采取措施,安排工作人员对沿河岸步道石柱进行粘贴带夜光的反光警示标志,提醒游人注意安全,反光标志现已粘贴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湿地公园的管护工作,健全管护制度,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游玩环境。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