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36/2021-00100
  •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人大建议
  • 2021-07-12
  • 2021-07-13
关于全面推进全社会诚信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回复

魏改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全社会诚信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郑市一直致力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您提的建议非常中肯,我委将继续积极配合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围绕自身职能做出更大努力。

一、完善并落实各项制度文件。我市高度重视顶层制度设计,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守信联合惩戒、政务诚信建设、信用产品应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等领域的制度文件,并在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要点,细化并分解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接下来我委将督促各责任单位确保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全面归集信用信息。市发改委于2018年建立了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通“信用新郑”网站,制定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及信用信息指标目录。截至目前,市信用平台共归集了4670627条信用信息,其中涉及法人4620644条,自然人49983条,基础信用信息4611850条,双公示信息58777条。接下来我市将在信用信息的全面归集的基础上逐步开展联合奖惩应用和信用惠民便企工作。

三、全面推行信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事前监管,我市广泛推行信用承诺制,鼓励市场主体事前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目前,我市使用信用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经覆盖了26个管理领域;事中监管,目前我市制定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已覆盖了建筑、工程建设、城市管理、建筑垃圾清运、安全生产、医疗保障、水利、政府采购、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32个领域;事后监管,我市积极开展对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目前共组织召开了9次信用修复培训会,共有127家企业接受了信用修复流程专题培训。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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