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36/2021-00101
  •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人大建议
  • 2021-07-12
  • 2021-07-13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设立领导服务企业月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回复

周遂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设立领导服务企业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郑市致力于打造县市区营商环境新高地,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通过简政放权、深化服务、督查考核等措施,精准破除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我市营商环境吸引力。人民群众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企业等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设立领导服务企业月,对我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推进新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您提的建议非常中肯,我委将继续积极配合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围绕自身职能做出更大努力。

一、新郑市积极组织开展高质量发展“擂台赛”工作,采取企业“背靠背”评议、郑州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政务服务评议等方式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核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时纳入“擂台赛”考核,与部门绩效挂钩,倒逼各职能部门切实树牢企业至上、尊重市场主体的强烈意识,真正树立起用户思维,用心尽心得对待服务对象。

二、新郑市科工信局牵头已建立企业服务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设立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形成议题并适时召开联席办公会,现场办公、督导落实,为企业破解难题,搞好服务。

三、出台《新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员制度》,实行首席服务员制度,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帮助企业解读、用好相关惠企政策;构建政企沟通机制,及时精准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存在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排忧解难、出谋划策,确保企业日常运营平稳顺畅。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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