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22-00182
  • 新郑市科工信局
  • 建议
  • 2022-09-08
  • 2022-09-08
关于建立关心关爱企业家建议的答复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0号建议的回复

陆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提出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印发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政办〔2021〕26号文件中第四章提出提升优秀企业家待遇。第十三条探索开展郑州市杰出贡献企业家、创新成长型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分别从领军型和成长型企业家中遴选市杰出贡献企业家50名、创新成长型企业家100名,并积极推荐我市优秀企业家参选国家、省级企业家表彰。第十四条 积极推荐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培养名录中政治

坚定、品德端正、工作突出的优秀企业家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人选。优先推荐优秀企业家为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副主席

候选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应有适当比例优秀企业家代表。在劳动模范、劳动奖章和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巾帼

建功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中,应优先推荐优秀企业家。第十五条 强化法治保障,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做好入选企业家的服务协调工作,制定和落实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家创业创新、奋勇争先热情。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财税扶持、科技创新、资本运作、融资服务、产业政策引导、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开发及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培育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社会土壤,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环境。第十六条 从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培养名录中推荐企业家代表入选专家库。相关部门在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规范和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专项政策时,应充分听取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第十七条 积极鼓励并帮助企业引进熟悉战略经营、善于资本运作、精通企业管理的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对引进人才按《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予以认定,并按政策给予奖励。第十八条 每年从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培养名录中择优组织20%的优秀企业家代表,分期安排疗休养,每年人数不超过200名。第十九条 强化优秀企业家健康管理服务,卫健部门配合优秀企业家管理部门确立定点体检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优秀企业家健康体检服务,不断完善提升优秀企业家健康保健服务水平。优秀企业家在市属医院可享受郑州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医疗服务,为优秀企业家提供高效便捷的预约诊疗服务。第二十条 优秀企业家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子女入学权益。入幼儿园的,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开发区、区县 (市)教育部门安排至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开发区、区县 (市)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第二十一条 畅通优秀企业家出行通道。对入选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培养名录中的企业家,在新郑国际机场出行时凭相关证件可享受机场贵宾通道服务。支持优秀企业家参加境外会展,在出入境办事大厅开通服务专窗和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专人负责、特事特办,压缩办理时限,加急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第二十二条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作用,宣传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市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辟优秀企业家访谈专栏,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和事迹,宣传企业家创新精神和社会贡献,营造关心、支持和帮助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建议,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二○二二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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