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5299515/2022-00085
  • 新郑市公安局
  • 人大建议
  • 2022-09-14
  • 2022-09-14
关于文化路与鸿福路交叉口设立交通信号灯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新郑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林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文化路与鸿福路交叉口设立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提出的工作建议,市公安局通过对该路口近三年的交通事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该路口共发生交通事故1起,其中伤人1起,死亡0起,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时规范(国标GB14886-2016)》:“5.1.3根据路口的交通事故情况,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a.3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信号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路口;b.3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之规定,该路口不符合设置信号灯的条件。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根据情况建议责任单位完善相关标志、标线、标牌和电子抓拍设备,努力减少该路口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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