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5299515/2022-00091
  • 新郑市公安局
  • 人大建议
  • 2022-09-14
  • 2022-09-14
关于在新二中门前的凤台路设置货车禁行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新郑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5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李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二中门前的凤台路设置货车禁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该路段道路交通,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市公安局已在该路段南北两端设置货车禁行、禁鸣、限速等交通标志;至于您建议的“对该道路设置限高杆”的建议,与2021年1月14日河南省道路违规设立限高限宽设施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所签发的豫道违规整治联席办[2021]1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相违背,《通知》引用了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的要求“坚决整治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通知》要求:“要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发现违法新增(限高限宽设施)或虚报瞒报等行为,按程序回溯倒查,一经核实,立即责成限期整改,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下一步市公安局采取的工作措施:一是安排交巡警二中队民警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力度,发现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全力净化该路段交通秩序;二是协调城关乡政府安排巡防队员和交通劝导员在学生上放学期间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宣传,确保广大师生和广大交通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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