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22-00026
  • 新郑市水利局
  • 人大建议
  • 2022-08-15
  • 2022-08-15
关于“和庄镇双洎河”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7号建议答复的函

高世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1、双洎河实行禁渔期,严格禁止所有捕鱼活动。2、修建沿河路观光绿化带,引领带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双洎河实行禁渔期,严格禁止所有捕鱼活动”的建议

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2015﹞31号)文件规定,全市渔业管理和渔政管理职责已划入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该项建议属于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范围,我局已建议市督考局转交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研究实施。

下一步,我局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调查研究,协助制订有关禁渔政策。同时,将不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广泛做好宣传解释,及时劝离垂钓人员,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和群众生命安全。

二、关于“修建沿河路观光绿化带,引领带动乡村振兴!”的建议

双洎河发源于登封市嵩山东麓,新郑境内全长35.5公里,依次流经辛店镇、新村镇、城关乡、新建办、新华办、梨河镇及和庄镇等7个乡镇(街道)、33个行政村城,控制流域面积395.96平方公里,是我市第一大河流。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市资金,累计投资9050万元,分期分批对双洎河进行综合整治。先后对胡垌至贾梁段、贾梁至周庄段、五宅庄至付庄段等重点河段进行了综合治理,对西关桥、南关桥及中华路桥、西关桥至郜湾闸、郜湾闸至炎黄大道桥段等河道实施了深度清淤。累计综合治理河道29公里,清理淤泥、垃圾等65万方,改善了沿河生态环境,提高了河道防洪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双洎河的后续综合治理,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双洎河防汛实际及沿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谋划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努力争取上级资金,积极申请市政府财政支持,力争早日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