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23-00135
  • 新郑市科工信局
  • 壮大龙头企业、培育重点企业
  • 2023-07-25
  • 2023-07-25
关于壮大龙头企业、培育重点企业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回复

罗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龙头企业、培育重点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有河南延长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储粮油脂(新郑)有限公司、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认定为郑州市引领型龙头企业。

根据郑政【2020】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支持领军型企业(集团)。培育“顶天立地”大企业(集团),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进行年度表彰,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后,每上一个100亿元台阶,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战略性新兴企业扩大规模。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三大改造”项目。实施“新技改”工程,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完成投产后,按照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完成投产后,按照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工业企业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和新建的智能制造项目,经评审或认定后,按照生产和技术设备及配套工业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我市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的工业项目,按照合同金额的8%给予补助,每年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累计补贴3年;支持企业市场推广。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级展销会、博览会,按照场地租赁费、布展费的7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工业企业,按照广告费的5%给予补贴。以上奖励,每户企业每年补贴额不超过3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市场开拓方面。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产品销往“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重点区域的企业,按照运费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和《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中的组织管理和引领作用,每年郑州市工信局组织申报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企业家,建立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企业家名录库。每年不定期组织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企业家到全国各大知名院校开展专题研修班培训,进一步加强企业家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引领带动作用。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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