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淑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关街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合理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标准化建设,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2020年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将原东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优化为东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苑陵社区居民委员会(《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路街道办事处6个社区调整优化为11个社区的批复》新政文[2020] 31号),原社区办公用房作为苑陵社区办公场所,东关街社区目前尚无配套的党群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经街道摸底排查,拟申请位于人民路新建路交叉口东南角原郑韩饭店一楼现有门面房7间(约240平方米),原郑韩饭店南院西侧浴池用房(约180平方米),原郑韩饭店二楼(约800平方米),以上三项合计建筑面积1220平方米用作东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党群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并免于租金。
目前,办事处已向市政府请示,张佳涛市长批复“请国资中心提出保障意见”。下步,办事处将积极对接国资中心,尽快解决东关街社区办公场所问题。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二○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