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落实和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在生活救助、就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社会同等待遇,帮助其解决生活、心理及维权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其尽早顺利回归社会。完善未成年人正常入籍、就学等政策。对罪错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少捕、慎诉、少监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根据其悔过态度和行为情节轻重、危害后果,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的特殊保护制度,积极实施管护帮教和社区矫正;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相关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