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移民村庄经济发展的建设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分布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6〕57号)文件精神,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核定登记于2006年下半年开始,2007年完成。当时登记移民人数在40人以上的本地大中型水库移民村7个,分别是:郭店镇三十里铺村、冯寺村,新村镇王毕庄村,龙湖镇荆垌村,梨河镇高新庄村、黄甫蔡村,和庄镇杜楼村,扶持期限到2026年6月30日。
2010年-2011年,我市又分两批次安置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移民村5个,分别是郭店镇新李营村、薛店镇观沟村,于2010年8月搬迁,扶持期限到2030年底;郭店镇双岭村、山根村和梨河镇新蛮子营村,于2011年8月搬迁,扶持期限到2031年底。
二、开展移民村扶持情况
(一)移民扶持政策
《河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要求,能够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或采取发给个人与实行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具体方式由县级政府组织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充分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采取直接发给移民个人方式的,要为每个移民建立档案、设立账户,通过“一卡通”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人;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并报省政府移民办审核批准。
(二)开展移民村项目扶持总体情况
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我单位按照政策,对全市所有水库移民村,根据各村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先后实施了道路、饮水、农田灌溉、路灯等基础设施项目,对有条件且符合政策的移民村实施了日光温室大棚、保鲜库、果树种植、公租房、购置不动产等产业发展项目。
通过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移民群众出行条件,提升了移民村村容村貌,为建设美丽乡村打好基础,为移民村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大局稳定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村集体产业项目的实施,极大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我局下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根据各村意愿,在具备产业发展项目土地指标且符合各项政策情况下,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大力发展移民村集体产业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移民群众收入。
感谢您对南水北调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