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15-00025
  •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2015-06-30
  • 2015-06-30
  • 新工商〔2015〕16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17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1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青波、高魁、张留民委员: 

接到您(们)关于“取缔石子加工厂”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采石类企业行业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新郑市采石类企业基本情况:目前,我市注册登记的采石类企业主要分布在观音寺镇、始祖山管委会辖区。2012年8月,新郑市政府组织国土、公安、安监、环保、文物管理、工商、乡镇政府等部门,对新郑市14家采石厂进行了专项整顿,责令相关企业全部停止经营,我局收缴了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我局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才是了企业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上门服务等形式,向采石类企业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采石类严把市场准入,对未依法取得环保部门相关手续的企业,坚决不予注册登记。

下一步我,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对采石类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对非法从事石子加工的企业进行排查,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拆除。

联系人:李春伟  闵五州    电话:62693284

 

                             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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