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15-00027
  •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2015-06-30
  • 2015-06-30
  • 新工商〔2015〕18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4号提案答复的函

边莉、王瑞霞委员:

接到您(们)关于“对非法集资加大查处力度的建议”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排查等工作,对投资咨询类公司加强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新郑市投资担保类公司基本情况:目前,全市共有投资咨询类公司31家,投资担保公司1家。从公安部门转到我局的材料看,其中有存在非法集资现象的投资咨询类公司有5家,另有3家打着电器商行、房地产信息咨询等名义行涉嫌非法集资。对社会大局整体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深入推进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我局立足职能,多措并举。一是积极开展动员。根据郑州市局和新郑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印发了《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工作方案》,并召开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工作会议,班子成员、各二级机构正副职参加了动员会,对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任务。二是大力开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政务微博、动员商户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类型、特点等内容,增强了市民抵制非法集资的自觉意识,营造了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0余份,动员50余户商户发布滚动电子显示屏广告200余条(次),发布政务微博300余条。三是扎实开展排查。各工商所按照《实施方案》,依托网格,对全市投资担保类公司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投资担保类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相符、是否进行了年度信息公示、是否发布含有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等内容的广告、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为农民提供粮食存储、销售和兑换服务等名义设立的“粮食银行”等新型金融创新行业为排查的重点领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对全市投资担保类市场主体进行了登记造册,依托网格,加大市场巡查频次,实行动态监管,督促上述市场主体合法、诚信经营。四是突出重点排查。我局按照新郑市政府《新郑市2015年消化存量风险企业进度表》中通报的12家涉嫌非法集资企业名单,重点进行排查。通过实地查看、电话联系等方式,对通报中的12家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排查,依托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全天候动态监管,推行“痕迹化”管理,及时记录监管信息。

非法集资工作,涉及到公安、金融、发改委、财政等多个部门,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联合相关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对存在非法集资现象的企业,我局将依据公安部门的立案结果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李春伟  闵五州    电话:62693284

 

                             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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