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9592848/2015-00031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其他,函
  • 2015-04-20
  • 2015-04-20
  • 龙政提字〔2015〕27号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郭凯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龙湖镇目前有行政村28个,村两委干部180人,近年来,龙湖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机制为重点,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干部管理教育,避免职务犯罪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全镇经济发展和廉政建设高度融合、协调发展。

一、不断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不断加强村级党员干部的培训,提高村组干部自身素质。2014年,龙湖镇以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活动为契机,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集中力量抓教育,共培训村“两委”干部360人次,通过远程教育,培训党员干部6200人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部到兰考焦裕禄纪念馆、林州红旗渠开展红色教育两批次200余人次。为提高村组干部的法律素质,开通了政务微博广泛宣传廉政文化,组织各党支部集中学习党风廉政文化报刊书籍,并在群众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意识。

二、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为了确保村民对村务对各项事务和知情权,龙湖镇党委政府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的程序、公开时间严格进行了规范。一是做到内容具体化。按照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确定公开内容,凡国家规定的和政策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公开。在公开的项目中,坚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所有收支都列成明细账目的形式进行公开,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财产和财务收支情况。二是做到公开程序规范化。为了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在公开程序上采取了四个步骤:
1、由村委会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提出公开方案。
2、村务监督小组对方案和内容进行审核、补充、完善,同意后加盖公章或由组长签名;
3、村两委会议讨论确定;
4、村委会利用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每次公开按照上级和统一规定,每季度的首日10日进行定期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和一般村级事务。

三、不断完善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内生活制度、村务公开制度、“一案双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四位一体”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格局,确保基层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老百姓利益的行为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有人查处,确保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得到切实改进、履职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促使基层干部不敢、不能、不想做突破底线的事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针对农村“三资”管理问题,龙湖镇于2014年12月份出台了《农村“三资”管理办法》,将各行政村资金使用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目前,全镇28个行政村及218个村民组的资金、资产、资源均由“三资”中心代为管理,通过“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龙湖镇经济上访案件明显减少,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加大村级干部经费投入,使村干部待遇有着落。目前村两委干部工资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支部书记每月1300元,村主任每月1000月,其他村两委干部每月700元,在保障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基础上,出台了《龙湖镇关于对长期在农村担任村“两委”正职享受生活补助的意见》,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高年补贴达3120元,提高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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