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9592848/2015-00032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其他,函
  • 2015-04-20
  • 2015-04-20
  • 龙政提字〔2015〕28号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朱玉霞、刘红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龙湖镇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龙湖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也不断提升。

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村为单位,制定爱国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同时依托居民素质升位工程,2014年全年发放《龙湖镇居民素质升位行为规范》2000余册、《健康知识问答》1万余册、《文明居民公约》2万余份;依托《龙湖新城》报刊,及时发现、挖掘、宣传报道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方面的先进典型,展示龙湖和谐、文明崭新风貌。依托“千人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志愿者2200余人次,深入开展环卫志愿者服务活动10余次,并通过开展“义务环卫管理上街头”、“讲文明、树新风,告别不文明行为”等一系列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宽领域营造环卫氛围,提升群众素质,树立文明乡风。

二、不断加大投入,强化基础配套,2014年共投资1730余万元,新建标准化垃圾处理厂一座、垃圾中转站3座、垃圾收集池100余座、楼阁式公厕1座,购置各类垃圾清运车318辆、地平式垃圾压缩箱3个、果皮箱110个,基本实现居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日产日清”。

三、不断加强城乡环卫队伍建设,按照每300人设保洁员1人的要求,目前已配备保洁员150名,成立垃圾转运队2支,确保每个村组、每个区域都有专职保洁员负责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路段、市场清扫保洁率和清运率达到100%,道路、市场岗位卫生达标率达到90%,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辖区全覆盖”的城乡环卫工作局面。2014年,共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5次,清运垃圾总量达10000余吨,成功创建郑州市卫生村2个、卫生单位8家,无烟单位15家,顺利通过了省级卫生镇复验。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