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78/2017-00026
  •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建议
  • 2017-08-04
  • 2017-08-05
关于健全分级诊疗体系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057号)

刘慧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分级诊疗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

首先向您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3 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6〕31 号)精神,加快建立和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新郑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8日正式下发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2017〕7号)。

(一)为加快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省乡镇卫生院自2011年开始实施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各乡镇卫生院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使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进行全员培训一次。同时,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培养,每年至少派出2名技术骨干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培养专业涵盖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中医科、五官科、急诊急救、影像、检验等。

截止到目前我市10家乡镇卫生院已有98名医生参加了培训。通过“522行动计划”的实施,逐步造就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队伍,促进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高。

(二)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教【2011】21号)的要求,我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分批次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培训分为集中培训4个月和临床实践培训8个月,培训费用由河南省卫计委承担。截止到目前共培训80名全科医师。

(三)按照《新郑市提升基层医疗综合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新卫医〔2015〕14号)要求,建立健全一级诊疗科目,稳妥拓宽适宜技术,拓展单位业务范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配备必须的医用设备。加强行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使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外转率逐年下降,实现“小病进基层,大病进医院”,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医疗综合服务能力。

(四)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实施村医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制度,建立业务院长负责制,制定培训计划,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内容包括简易急救设备应用、药物应用新进展、医疗文书书写、常见病症的临床表现与鉴别诊断等,通过培训,提高村医基本诊疗水平和村所管理水平,保障居民就医安全。

(五)支持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或者参加上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联合体,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充分利用上级优质资源提升单位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逐步形成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不同的功能定位,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分级诊疗新格局。

(六)按照《新郑市深化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6年)》文件精神要求,全市二级医疗机构医师在晋升中、高级职称前,要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不少于1年,没有达到要求的,取消其职称晋升资格。支援单位每年为受援医疗机构“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全覆盖、科学合理的对口支援格局。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推广适宜新技术,着力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能力,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欢迎您继续对卫生计生工作予以关心、支持、监督!

 

 

 2017年8月5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