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78/2017-00027
  •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建议
  • 2017-08-04
  • 2017-08-05
关于在中心城区建设公立医院的建议答复(编号:B(2017)125号)

李建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心城区建设公立医院” 的提案收悉。

首先向您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国家对县级医疗机构的设置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第四章第一节、二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要求是: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下同),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8张。

二、我市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现状

新郑市总面积873平方公里,总人口78.6万,截止2015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医疗机构共526家,包括市直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门诊部7家,个体诊所76家,校医务室12家,社会办医院9家;标准化村卫生所267个,居委会卫生所28个,村卫生室109 个;设置审批床位2076张(不含中心医院),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74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24人,注册执业护士1564人,乡村医生851人。新郑市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2.6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6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99人。

另外,我市目前已经建设的有1所公立综合医院和1所公立中医院。公立综合医院将于今年开业应诊。从以上来分析,我市现有医疗机构基本能够满足全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中心城区目前已经设置有1所二级综合医疗机构、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居民5-10分钟都能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三、下一步打算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影响卫生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为更好的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要求,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人员培训,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二是加快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积极与市级以上医院结合组建医联体,把市级医院的医疗核心技术、管理水平、先进理念带到基层,建立市级医院与卫生院之间卫生资源纵向流动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分级诊疗格局,最大程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三是强化医疗信息化建设,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医学影像、远程医学检验、远程培训等服务,缩短检查时间,提高诊疗效率,使病人不出家门口享受到权威专家的治疗。四是加快公立医院和公立中医院建设,积极筹备公立医院开业应诊,更好的为辖区居民服务。

欢迎您继续对卫生计生工作予以关心、支持和监督!

 

 

 

 201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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