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17-00014
  •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提案
  • 2017-06-30
  • 2017-06-30
关于加强餐饮业外卖服务监督管理的提案答复(编号:B第132号提案)
政协提案

高英豪委员:

您在新郑市第五届政协委员会上提交的“关于加强餐饮业外卖服务监督管理的提案”(编号B:第132号提案),我局已收悉,并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监管力度,对网上订餐网站和外卖APP公司等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提高准入门槛的问题:我局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有前置审批事项的依法要求其提交前置审批手续,法律法规没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我局也不会私自增设门槛。根据现行注册制度规定,餐饮业(含网上订餐网站、外卖APP公司)经营者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无需提交前置审批手续,所以,我局在审核经营者提交的书式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后,必须予以发照,没有依据提高准入门槛。

二、关于运营订餐网站、外卖APP公司与实体商家签订合同的问题:我局赞成运营订餐网站、外卖APP公司与实体商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自主提高规范意识、法律意识,从源头上促进行业优胜劣汰、健康发展。订餐网站、外卖APP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实体商家的营业执照及食药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我局在市场监管中也不断加强市场巡查,加强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取缔无照经营。

三、关于监管部门要提供外卖的餐厅进行定期排查的问题:我局赞成对提供外卖的餐厅加强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抽查力度,并及时发布检查、监测信息。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该职权属于食药监部门。

四、关于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投诉功能的问题:对因送餐、充值、广告宣传等环节出现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我单位在调查核实后将依法予以处理。对因商家销售的外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引起消费者身体不适及其他伤害的,我局会及时将案件移交给食药监部门进行处理。

餐饮业外卖服务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前移监管关口,为营造和谐稳定、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