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英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裴李岗路大道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裴李岗路大道改造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对裴李岗路(郑新路-G107)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开工建设。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分管领导:吕宪宝
联系人:张利伟 联系电话:13526536672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督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