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17-00070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02
  • 2017-08-03
  • 议案
  • 新住规建提字〔2017〕23号
关于集中整治电动车不按车道行驶行为中做好机动车道路面维护的提案答复(编号:B〔2017〕23号)

安策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集中整治电动车不按车道行驶行为”中“做好机动车道路面维护”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8年以来,我局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专业的维护单位对城区主次干道及附属设施等市政设施进行养护,同时按照“新郑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和郑州市城考考评标准要求,对城市道路实行了精细化管理,加大了市政维护工作力度,市政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对道路设施及时排查,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方便市民出行。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分管领导:张忠民

联系人:孟改发       联系电话:13525577662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督考办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