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玲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儿童之家”管理员公益性岗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郑州市儿童发展(2011-2020)》《新郑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的目标要求,要求到2020年、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广大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为达到“关爱一个孩子、温暖一个家庭、帮助一批群众、稳定一方社会”的效果,办事处先后在南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成立了“儿童之家”,并配备了图书、阅览桌椅、儿童益智玩具、电子琴、心里沙盘、电脑、投影仪、亲情电话等价值10万元的物品。其中东街社区也在积极的申报中。随着“儿童之家”的建立,随之而来的管理问题也提上了日程,三个已成立的“儿童之家”的管理员都是由妇女主任兼任,由于她们工作较多,没有时间和更多精力去管好“儿童之家”,对第049号提案所提在社区“儿童之家”设立公益性岗位一事,办事处给予全力支持,但也需要上级各方面的支持,充分发挥“儿童之家”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功能,逐步实现“儿童之家”活动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办事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