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5299515/2017-00025
  • 新郑市公安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7-10
  • 2017-07-10
关于加大整治我市城区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答复的函(编号:B(2017)105号)

张留民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大整治我市城区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私家车拥有量逐年增多,并有加速普及之势。然而,我市的城市道路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及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却明显落后,“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随之出现车辆乱停乱放,导致交通拥堵。针对此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科技投入,创新管理模式。打破常规的管理、执法模式,发挥科技设备的作用,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减少执勤民警与违法人面对面冲突,设立交通监控、灯控、“电子警察”和交通指挥中心,加强执法的科技含量,拓宽路面控制的范围、空间,将动态执法与静态执法相结合,利用电子警察实施抓拍违法停车行为,以下达违法告知单的方式,达到治理违法停车的目的。

  二、加强部门联动,筑牢长效机制。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必须唱好“将相和”,需要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落实部门责任,搞好相互配合,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延伸交通管理网络。

  1、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工作,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要加强与城管、街道办等部门配合,明确职责,适时开展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加大违法停车的管理力度,坚持将日常管理与突击整治有机的结合起来,对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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