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411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2017-08-04
  • 2017-08-04
  • 新商提字〔2017〕1号
关于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议案答复(编号:B(2017)018号)

张慧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作为政协委员对我市电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切中要点,直奔主题,对我市电商工作展开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被国务院命名为国际级开发区,处在郑州都市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黄金夹角地带的新郑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而作为经济发展新业态的电子商务,蕴藏的巨大潜力也给我市经济提升带来巨大空间。新郑市商务局围绕电子商务工作,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科学制定规划,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目前,我局正抓紧时间请专业机构为我市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再结合其他兄弟县市经验,我市将出台符合新郑具体情况的相关鼓励引导政策。

2、抓好示范创建,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我局围绕新郑市人民政府主导的中原电商大厦创新创业综合体,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豫商传【2017】57号)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我市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做好示范创建,加强我市电子商务体系建设。

3、外引内培,鼓励本土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我局在立足新郑本土的基础之上,通过学习交流积极借鉴市外(尤其是沿海电商较发达地区)的先进电商发展经验,帮助我市电商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华南城、管交网已为我市电子商务企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好想你、雏鹰、邮政局、佳源农业已成为我市农村农产品电商企业支柱。

在此,我们对市政协委员对我市电子商务这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一七年八月四日

分管领导:张金伟

联系人:张国增           电话:62595300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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