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6X/2017-00035
  •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 提案回复
  • 2017-07-02
  • 2017-07-03
关于“促进龙湖镇教育协调发展”的回复(B(2017)44号)

尊敬的胡照勇委员:

您提出关于“促进龙湖镇教育协调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龙湖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剧增,而相对来讲教育事业的发展却因各种因素的影响,相对滞后,因此,解决龙湖镇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也是市委、市政府的考虑的头等大事。

2017年,计划建设龙湖镇第三初级中学,扩建古城小学和山后杜小学。龙湖镇第三初级中学,计划建设位置在107以东、新老107连接线以北区域,目前,发改委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复,龙湖镇政府正在协调解决土地性质问题。古城小学的扩建工程正在实施,主体已经建成。山后杜小学扩建项目,发改委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复,龙湖镇政府正在协调解决土地性质问题。

另外,解决社区幼儿入园的问题也在市委、市政府的规划之中。市委、市政府规定,规划部门在进行社区规划时必须同时解决幼儿的入园问题,凡是政府主导建设的社区一定配套建设有公立幼儿园。但是,由开发商主导建设的社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性质取决于开发商,开发商愿意移交政府办学的,就办公立的幼儿园,不愿意移交政府的,由开发商负责办学。至于,能够设立多少公办学校,还需要市委、市政府以及龙湖镇政府和开发商之间进一步协调。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注,相信在您的正确建议以及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的教育会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