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6X/2017-00038
  •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 提案回复
  • 2017-07-04
  • 2017-07-05
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提案回复(B(2017)47号)

尊敬的高春艳委员:

您好!您提出“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的确如您所说,目前我市存在现有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在数量、规模、布局上都难以满足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的需求;学生体育活动少,体质健康状况普遍下降,“近视眼”越来越多的现象。教体系统充分认识到青少年校外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校外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科普教育以及文体活动的重要基地,对于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健康成长,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保障投入,积极开展校外教育,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现将有关情况向您通报如下:

1.积极呼吁市政府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的意见》(郑政办明电〔2017〕384号要求,安排资金开展实践活动。尽管各学校通过“社会走读”、“游学”等方式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校外实践活动,但是总体来说,校外实践活动缺乏。计划通过在不同学段、不同年级试点的办法,推进校外实践活动的进行,探索路子产,积累经验,全面推进校外实践活动在我市各学段的有效开展。

2.加强校外教育实践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建设校外教育实践基地。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市只有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青少年提供社会实践活动的场地。为深入推进校外实践活动的进行,我们必须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在基地的规模上下功夫。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275号)精神,我们积极动员辖区两个校外基地,准备材料,参与申报工作。目前两家校外基地的申报材料已递交郑州市教育局,审批验收正在进行。 

3.加强与部门之间沟通,实施校外教育场馆开放政策。新郑市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有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黄帝故里、始祖山,这些场所都可以成为青少年进行校外教育的基地,教体局将加强与这些部门之间的沟通,为青少年争取更多的接受校外教育的机会。同时,发动职业学校结合学校特色和开设专业,充分利用工厂、科研单位、周边社区、大中专院校、实习基地等,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同学生社会服务、技能实践、生产实习等活动结合起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生实习实践活动。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肩负实现“中国梦”、继承和发扬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重任,教体局将会更加重视青少年的校外教育,尽最大努力为校外教育提供更好的条件,使青少年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并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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