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17-00247
  •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提案,答复
  • 2017-07-28
  • 2017-07-31
关于小区停车难问题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8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樊伯巍、李伟红、赵丽红、赵青建、冯伟强、张留民、陈宏毅、徐国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小区自治。小区停车问题尤为突出,但小区内部管理一般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管理,所以应加强小区内部管理为主,各业主进行监督。

二、政府监管。相关政府部门指导小区物业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管理,规范停车,确保小区环境井然有序,并由相关部门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合理的、小区居民能够接受的停车位租赁价格,从而解决因停车位租赁价格不合理导致的小区内和小区周边乱停乱放的现象。

只有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制度,重视市区小区的停车收费问题,彻底改善居民乱停车现象,才能使小区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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