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416
  • 新郑市司法局
  • 提案,普法
  • 2017-05-25
  • 2017-05-26
  • 2017-05-25
关于加大普法宣教力度,实施对口普法精准普法的提案答复(编号:B(2017)041号)

杜保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普法宣教力度,实施对口普法精准普法的建议已获悉,现将提案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工作网络,农民工普法宣传工作常态化。一是开展“法律进工地”普法宣传活动。2017年元月份以来,我局成立了由援助律师、公证员、普法志愿者等10余名人员的普法小分队,通过深入建筑工地走访调研和定点宣传的形式,为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截至目前,我局普法小分队深入工地为农民工普法5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1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20余人次。二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联合相关执法普法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通过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上课,提升其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根本上杜绝对农民工权益侵害现象的发生。目前,共计开展各类“法律进企业”法治讲座30余场次,为维护农民工的权益提供了切实保障。三是施行援助律师跟进普法制度。为确保普法质量,针对农民工法律诉求,我们秉着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应援尽援,通过法律手段为农民工解决企业无故欠薪等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案件。目前,共援助各类农民工维权案件58起,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普及了法律知识,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二)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一是基层民调员普法。我们利用全市1200余名民调员这个有效普法群体,利用传统节假日和农忙时期,对外出务工人员走访入户,赠送《农民工法律知识维权手册》,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实现基层普法全覆盖。二是矛盾调解普法。针对基层村(社区)存在的婚姻继承、经济纠纷、拆迁补偿等涉法涉访案件,充分发挥“一村一师”的律师和民调员调解制度的优势,将各类涉法涉访案件依法及时解决,力争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的普法宣传效果。三是利用我市180余个农村古庙会人流量集中特点,以全市各司法所为基点,创新宣传形式,举办法治戏曲文艺汇演,增强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兴趣,从而达到学法用法的目的。四是微信普法。2016年7月,我局创办的“法治微信”普法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微信平台结合不同人群、不同需求定期推送各类法律案例和法律法规,并提供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板块,实现互联网普法、调解、援助、矫正工作一体化流程,增强了普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律平台。

   (三)加强督导检查,提升普法宣传质量。一是七五普法伊始,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普法经费由原来的人均0.6元提升至现在的人均1.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群众法律知识需求,实行普法经费连年动态增长机制,纳入市委、市政府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二是2017年元月份,我局根据市绩效考核办要求,对全市70多个相关单位部门的2016年法律“六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考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批评指正,对工作较好的单位进行了全市通报表扬。4月份,在我市举办的政法大会上,我们对全市60个先进集体和12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三是培训“法律明白人”。2017年以来,我们在全市原有普法讲师团的基础上,选聘优秀律师、公安干警、法官等法律专业知识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深入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办进行“法律明白人”培训,为基层的2600余名大学生、村官、民调员送去了法律知识,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一是加强对城乡农民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力度,通过走访入户,实现普法宣传全方位覆盖;二是创新载体,利用普法宣传节日,通过戏曲表演、播放法治电影等形式为基层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三是组织专业法律工作者,通过走访调研,结合群众需求,印制群众易于接受、简单易懂、贴近生活的法律宣传资料;四是重新调整全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加强督导监管,提升普法讲师团成员的整体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五是健全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积极面向社会,聘请法治副校长、法律志愿者等专业法律人才,使普法志愿者队伍不断得到充实完善。


                          

                                 新郑市司法局

                                    2017年5月25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