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418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2017-06-20
  • 2017-06-21
关于对提高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答复(编号:B(2017)002号)

王鸿昌委员:

您提出的部分社区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到位,社区健身器材、活动室不完善,以及社区绿化面积小等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市的农村社区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基本、平等、普遍、均衡”的要求,以“六通九有”(通公路、通自来水、通电、通有线电视、通宽带、通天然气;有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连锁超市、有文化活动室、有科技文化中心、有小学和幼儿园、有养老院、有特色农民创业园、有污水处理厂)为标准进行配套建设,同时,要求社区绿地率不低于30%。您提出的加大社区基础设施经费投入、科学规划、倡导文明新风等问题,市城镇化建设办公室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个别社区确实存在此类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专项督查力度,把社区公共娱乐设施的建设,纳入考评督查范围,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新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人:李豪  电话:8501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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