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彩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郑市生态廊道沿途企业拆迁安置问题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镇在推进生态廊道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新郑市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为解决被拆迁企业后续发展问题,我镇建立了农民创业园,为企业提高土地、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分管领导:赵书欣
联 系 人:赵进锋 联系电话:13838321208
抄 送: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