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650/2018-00449
  •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 提案
  • 2018-07-28
  • 2018-07-30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柏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十七里河综合整治的提案”中“市环保局要加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监管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北侧,法人代表为张建中,占地约1.6515公顷,于2008年12月26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2008]658号),2011年8月2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郑环验表[2011]69号),日设计处理污水2.5万m³/d,采用CASS+连续流动床过滤处理工艺,出水标准为一级A,出水流向十七里河。

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我单位坚持日常检查、定期抽样监测与在线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我局执法人员每月至少2次到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站每月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抽检,自控办全天24小时对出水水质在线数据进行监督分析。

结合我局日常检查结果、定期抽样监测结果和在线监控数据,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自2017年以来出水日均值均未超标,出水能够达标排放。

 

                                      (印章)

                            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分管领导:王彦东

联系人:鲁鑫泳          联系电话:69909952

抄送:新郑市政协,新郑市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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