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舒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郑市博物馆新馆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博物馆老馆办理有土地证,证号为:新土国用(2000)字第077号,新土国用(2000)字第113号。为更好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生活需求,建设高标准、高品位、高质量的博物馆,已经成展示新郑历史文化,提升新郑城市品位,彰显新郑深厚文化底蕴的迫切需要。建议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各相关单位积极协作,共同推进新馆建设工作。新馆如选好位置,国土部门将跟进服务,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做好全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二○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