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社区建立养老托管中心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您的提案建议中肯、措施具体,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就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为解决好老年人养老问题,我们一是编制了全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为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提前布局。目前规划已提交相关部门;二是加强了养老机构建设。对郭店、薛店、龙湖等乡镇敬老院进行异地新建,对其它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加床位、改善环境、提升服务。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落实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满足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三是持续加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从2011年起,累计建成社区托老站(村级幸福院)51所,为投入运行的托老站(幸福院)解决两名护理人员最低工资、每年2万元运行经费,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康复、娱乐、临休、助餐、日间照料等基本养老服务;四是积极探索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对新烟办、新村镇社区养老设施尝试公建民营,更好发挥社会组织经验,为老年人提供更专业养老服务;五是鼓励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联合卫健部门,鼓励我市各类医疗机构利用闲置床位建成医养结合机构。目前已建成1所、在建1所。
下一步,我们:一是继续加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用三年时间,实现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60%的村;二是继续将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奖补资金、每站两名护理人员的最低工资和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好托老站(幸福院)建设运营的后顾之忧;三是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与品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从助餐、医疗、护理、管理等方面为我市带来全新理念,促进新郑养老服务水平再上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