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卫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集中式养老社区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您的提案数据全面、分析客观、建议中肯、措施具体,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就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北部四镇从业人口迅速增加,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结合新郑实际,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我们一是编制了全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为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提前布局。目前规划已提交相关部门;二是加大养老设施建设投入。对郭店、薛店、龙湖等乡镇敬老院进行异地新建,对其它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加床位、改善环境、提升服务,逐步把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示范窗口。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落实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三是持续加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累计建成社区托老站(村级幸福院)51所,为投入运行的托老站(幸福院)解决两名护理人员最低工资、每年2万元运行经费,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康复、娱乐、临休、助餐、日间照料等基本养老服务;四是积极探索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对新烟办、新村镇社区养老设施尝试公建民营,更好发挥社会组织专业化经验,为老年人提供更高水平养老服务;五是鼓励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联合卫健部门,鼓励我市各类医疗机构利用闲置床位建成医养结合机构。目前已建成1所、在建1所。
下一步,我们一是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尽快研究批准养老设施规划;二是加强与北部四镇对接,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谋划养老设施建设;三是持续在现有社区推进托老站建设,鼓励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满足社区老年人机构养老、社区照料的服务需求;四是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缓解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五是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与知名品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从助餐、医疗、护理、管理等方面为我市带来全新理念,促进新郑养老服务水平再上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
新郑市民政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