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20-00257
  •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 提案,答复
  • 2020-09-15
  • 2020-09-15
关于制定和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提案的回复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回复

苏广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和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9月市政府印发了《新郑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新郑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共机构强制分类,居民小区引导分类”的原则,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

明确责任主体:方案明确了全市各公共机构各自的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其中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协调和检查督促,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乡镇(街道、管委会)和社区为垃圾分类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基础设施配备、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分类清运和分类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设施设备投放:一、市城管局对市政道路两侧果皮箱进行改造,粘贴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类标识约3000余个;三个办事处及新区管委会在居民小区内投放分类垃圾容器17000余个,设置了包含大件垃圾暂存点的四分类集中投放点200余个,倡导市民正确分类。二、对市区建成区26座垃圾中转站科学调剂,分别指定了厨余垃圾中转站和其他垃圾中转站,实现了垃圾分类收集。三、对现有20余辆清运车辆进行改造,密闭整修,实现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密闭清运。

宣传引导:各市直单位、三个办事处及新区管委会先后组织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40余次,组织入户宣传5000余次;结合教育系统和医疗系统业务工作分别在60余座中小学和30余座医院逐一开展垃圾专项宣教活动;利用社会各界200余块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发放《垃圾分类青少年学习手册》80000余份,宣传单页4000余份,宣传服务群众10余万人次。

先行示范小区:新华办幸福港湾小区以垃圾箱房为载体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新建办盛世嘉苑小区、帝都佳苑小区四分类垃圾集中投放点、大型垃圾收集点、居民垃圾分类红黑榜等分类基础设施设置较为完善,以上三个社区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中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