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居民小区停车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照我局三定方案要求,执法大队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对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整治。
一、深入宣传,努力提升市民规范停放的意识。利用队员巡逻执法时开展了拉网式普查,加大公益宣传的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文明出行、有序停放,使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保障车辆有序停放。对一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加大处罚、暂扣力度,通过锁车、罚款、扣留等强力措施,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针对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一是小区自治。小区停车问题尤为突出,但小区内部管理一般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管理,所以应加强小区内部管理为主,各业主进行监督。二是政府监管。相关政府部门指导小区物业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管理,规范停车,确保小区环境井然有序,并由相关部门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合理的、小区居民能够接受的停车位租赁价格,从而解决因停车位租赁价格不合理导致的小区内和小区周边乱停乱放的现象。
只有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制度,重视市区小区的停车收费问题,彻底改善居民乱停车现象,才能使小区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