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注心理健康问题,提高幸福感,建立和谐社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对于您提案中第一条、第三条都不在卫健委的职责范围内。关于第二条“从学校、家庭、社区、单位各个环节入手,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观念”。我市每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市卫健委下发《关于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市委政法委协调、市卫健委承办组织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开展集中宣传精神卫生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观念。有精神病门诊的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活动中,注重对患者及家属精神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感谢您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我们工作将是一个很好的促进。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的关注卫健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及时改进认真落实,使工作日臻完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