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城区供热设施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待市政府决策后将会快速推进。
新郑市集中供热的收费标准由市政府定价进行规范,目前对流量收费中老城区热用户热计量表的购置改造费用由谁负担、流量收费的标准如何执行等诸多相关问题,目前我市尚未出台这方面的政策,暂不具备流量收费的条件。待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收费标准后,我市集中供热流量计费工作将有序推进。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