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管渔夫子路社区民苑三街道路严重堵塞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我局职责内容及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我单位执法队员已下沉到各乡镇办事处,受属地政府领导管理。对于渔夫子路社区渔夫子路社区民苑三街的管理,由属地政府及居委会负责。执法大队多次要求辖区中队与办事处相结合,加强该区域占道经营、突店经营的管理。
针对该路段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与新烟路办事处沟通协调,新烟路办事处对该路优化进行维护改造升级,目前是封闭施工,对道路路面基础设施等进行维修,预计9月底施工完毕,等施工结束后将对该路段进行施划标线。同时要求辖区中队加强管理,对突店经营、占道经营等城市乱像加强管理,对屡教不改的按照《郑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对于停车泊位、设置高清摄像头及高峰期间安排疏导的建议,我单位将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对接,积极配合工作,做到疏堵结合,保持道路畅通。
城管局全力做好该区域市容秩序维护和环境卫生保障工作,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及时做好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争取做到利民便民不扰民,把“地摊经济”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督促摊贩自律做好清扫保洁,督促餐饮店做好垃圾收集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