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德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案件反映的我市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并指出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必要性。我办事处一直致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有序推进。每半月开展一次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和专业人员走进社区、学校、深入商户进行宣传、引导,增强市民群众环保意,按照《新郑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标准》进行基础设施完善,足量化配备分类垃圾箱,加强厢房建设,确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人: 魏豪杰 联系电话:62608956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市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