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新建路牌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建路牌坊的修缮属市政部门管理范畴,建议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牌坊的修缮与日常维护,我街道办事处将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社会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愿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市社会建设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二○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分管领导:郑 爽
联 系 人:孙 蓓 联系电话:13526621208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市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