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凯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老城区现有的耕地调整用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新建路街道属市政府派出机构,街道自身没有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待市政府统一部署后,新建路街道将严格落实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
感谢您对新建路街道各项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能再次听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二○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分管领导:郑 爽
联 系 人:孙 蓓 联系电话:13526621208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市督查局